银行大债权人与企业违约风险——来自银行贷款数据的证据
2024-03-15分类号:F832.4;F832.51
【部门】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文章以2007-2020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理论分析并实证检验了银行大债权人对企业违约风险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银行大债权人降低了企业违约风险。作用机制检验显示,银行大债权人通过降低企业代理成本和缓解企业融资约束,进而降低其违约风险。进一步研究发现,这一影响在拥有多个银行大债权人、信息环境较差、战略激进度较高的企业样本以及国有企业样本中更为显著。
【关键词】银行大债权人 违约风险 代理成本 融资约束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交易所问询监管的影响因素及治理效应——基于财务报告问询函的证据”(71972140);; 内蒙古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科研项目“多个大债权人对企业金融投资行为治理效应研究”(10000-23112101/146)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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