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增值税现代化:初始动力、政治逻辑与推进路径
2024-03-11分类号:F812.42
【部门】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摘要】优化增值税制是新时期建设现代税收体制的重要内容。为此,立足于中国式增值税现代化的典型事实,考察制度变迁过程中的功能变化,统合外部税制结构与内部制度设计,探索新时期增值税法的应然定位与优化方向。当前,在中央控制力与地方积极性之间取得平衡,始终是中国增值税法设计的核心议题。面对改革开放初的种种约束,中国复合税制重建必须依赖以增值税为代表的流转税。在平衡地方财力与中央控制的过程中,增值税促进中央税权集中的功效不断被放大与强化,最终形成以增值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体系。在现行税制结构下,欲稳定地方财力并维持中央控制力,必须继续借助增值税维持税权集中,推进中国式增值税现代化。鉴于此,中国增值税法应从“先分成后集中”转为“先收税再分享”,具体设计如下:增值税朝向中央税定位全面调整,继续采用生产地原则征税,最后按照消费水平在地方政府间分成。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 增值税 税权集中 央地财政关系 中央税权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数字经济时代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优化的税法保障研究”(22XJC820002);; 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数字经济时代税收歧视法律治理研究”(23SKGH025);; 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年度项目“DEPA背景下跨境数字贸易税收歧视的法律治理研究”(2022calckt006)
【所属期刊栏目】当代财经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