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判断之法律保护标准及个别劳动权益保护:以新就业形态之灵活用工为背景
2023-12-14分类号:D912.5
【部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摘要】对新就业形态灵活用工方式下平台、合作商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之判断,不仅是事实判断,还应当从劳动法律规范保护目的出发,展开法律价值判断,采取法律保护标准,对属于劳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的用工关系,可依法认定为劳动关系。从属性是劳动关系的事实特征之一,但不是判断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用人单位的认定及其相应责任承担,可适用可归责性的判断,而非简单合同相对性的事实分析。借鉴个别劳动权益可以与劳动关系剥离的基础理论,基于劳动给付内容及其自身固有的风险,灵活就业者可以享受个别劳动权益的保护,尤其是职业伤害保险权益。针对不同类型的灵活用工,将劳动关系项下的各项个别劳动权益具体拆分,细致探讨劳动者在多大范围或多大程度能够享有个别劳动权益(如工资、工时、休息休假、职业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的保护,是积极回应灵活用工关系的迅猛发展及其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难题的切实可行策略。
【关键词】新就业形态 灵活用工 劳动关系 法律价值 可归责性 个别劳动权益
【基金】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校级课题一般项目(22XYJS005);;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一般项目(20FFXB053)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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