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职业教育法》对受教育权的保障
2023-09-10分类号:D922.16
【部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要】保障受教育权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的基础,也是修订《职业教育法》和编纂教育法典的基本理念。受教育者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是一种具有复合属性的基本权利,其权利义务主体多元,权利体系内涵丰富,具有特殊性。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凸显受教育权的重要地位,通过明确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丰富受教育权实体权利内容、细化义务主体规定等方式强化权利保障机制,与相关规范性文件一同建构起权益保障网络。然而,新法亦有完善空间,其存在未直接明确受教育者程序权利、岗位实习阶段权利保护较为薄弱、国家给付义务体系仍需强化、教师义务与责任条款有待补充等问题。因此,在今后修法或编纂教育法典时宜对受教育权进行体系化保障。
【关键词】职业教育法 受教育权 保障 体系化 法典化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我国教育法典编纂的框架体系研究”(BAA220169)的部分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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