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AI阶段金融科技数据合规的法律化因应
2023-11-27分类号:D922.28;D922.17
【部门】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律研究院 四川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随着生成式AI时代的到来,金融科技实现智能技术层面的飞跃即将成为现实,而风险治理制度层面的跟进尚未实现。生成式AI阶段金融科技数据风险的防范与规制应成为全新且热潮的法律课题,亟待以更先进、更全面的法律路径对其进行治理。立足生成式AI阶段金融科技的数据质量合规风险、隐私合规风险以及垄断合规风险,合规治理的法律化体系构建被赋予必要性与正当性。但由于其是一种新的法律提法,故而我国的生成式AI阶段金融数据合规体系的构建存在法律制度供给留白、行政引导与监管困境以及司法保护不敷三个层面的法律化障碍。应具有针对性地从立法指引、行政执法、司法运行三个层面实现其法律化体系构建的尝试与突破,但金融数据合规法律化不是生成式AI阶段金融科技数据风险治理的终点,而只是金融科技发展进程中风险治理的阶段性成果,其仍需更多法律化手段的出现。
【关键词】生成式AI 金融科技 数据合规 合规治理 合规法律化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人工智能研发与应用风险治理的财税法协同机制研究”(21AFX021)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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