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建筑市场若干问题探讨
1993-01-31分类号:
【部门】宁夏送变电工程公司
【摘要】一、关于社会主义建筑市场的定义 市场,有两种涵义,一种解释为商品交易的场所,也就是买卖双方进行商品交易的地方;另一种称其为商品交易的总和,即社会一切商品交易活动的总称。那么建筑市场的定义就应该这样表述:建筑市场是建设业主(即我国现在所称的工程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和建筑承包商(即我国现在所称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发承包的场所,是建筑商品买卖
【关键词】建筑市场 商品交易活动 施工单位 建设业主 建设单位 商品买卖 建筑承包商 工程分包 工程造价 承包方式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建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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