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分析
2023-09-20分类号:F275
【部门】北京祥盛宏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祥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摘要】新租赁准则对租赁业务承租人角度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都通过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科目核算,而企业所得税法仍将租赁业务区分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本文通过案例分析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适用不同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房租租赁合同在支付租金并取得发票情况下,税法按权责发生制分摊租金;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付款总额为计税基础,并按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提取折旧,在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探讨了不同企业所得税政策下纳税申报表的填写。从财务人员参加培训、完善企业所得税政策及纳税申报表填写方面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新租赁准则 企业所得税 融资租赁 经营租赁 纳税调整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