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协定》后全球气候多边进程的国际规则变迁及中国策略
2023-09-15分类号:P467;D996.9
【部门】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
【摘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全球气候治理的国际法渊源,它建立了集权治理模式,其“自上而下”的减排规则形塑了气候治理国际公权力的雏形。而《巴黎协定》却打破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治理模式,转变为“自下而上”的分权治理模式。各缔约国需要自主推动气候多边进程,但由于受到公共卫生危机及俄乌冲突等内外部因素的影响,规则体系依托于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的法治分殊制衡。减排规则变迁加剧了各缔约国在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面的分歧,为体现国家自主性与规则协同性共存的互动效果,中国应当积极应对“气候保护主义”倾向,在参与全球气候谈判的过程中,力争主导制定全球碳市场多边合作的国际规则。加快建构“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其他沿线国家气候合作的法律方案,体现发展中大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责任担当,共建应对气候变化的人类与自然之生命共同体。
【关键词】气候多边进程 减排规则 气候谈判 碳中和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格拉斯哥气候协定》下全球碳市场规则对接及中国方案研究”(项目编号:22CFX088)的资助,本文系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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