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的经营行为金融化及其规制进路
2023-09-25分类号:D922.281;F724.6;F832
【部门】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利用数字经济时代的商业模式创新构筑资金池是当前经营行为金融化实践样态的共同指向。实体产业和金融业的界限日益模糊且实体产业资本正规模化地向金融领域蔓延,而以互联网为支撑的各种金融工具则突破了传统金融管制藩篱,经营行为金融化由此呈现双重系统性特征。从生成逻辑来看,经营行为金融化是金融监管体制、金融模式创新、旺盛投资需求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放任其发展将会威胁消费者资金安全、加剧资本无序扩张、强化经济体的空心化,因而急需从法治角度寻求规制经营行为金融化之道。既有规范已经彰显对经营行为金融化的限制导向,但在规范体系、规范对象、规范主体等层面欠缺系统性。通过对“存款”的扩大解释,可以将经营行为金融化纳入《商业银行法》第11条的规制视野。为实现强化监管和鼓励创新的平衡,在引入《商业银行法》第11条的同时要保持规制的适度谦抑性。
【关键词】数字经济 经营行为金融化 商业银行法 规制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数字经济时代资本无序扩张的竞争法规制研究”(21CFX039)
【所属期刊栏目】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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