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微生物知识产权保护的机制完善
2023-05-10分类号:D922.6;D923.4
【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
【摘要】微生物领域的专利申请和授权文本中,权利要求通常仅含有微生物保藏编号,而无其他对微生物进行表征的文字信息。申请人在提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藏时,现有规则下,保藏单位并无义务对微生物的准确性进行鉴定,由此带来微生物实际保藏材料不准确、保藏机构权责界定不清、权利要求范围争议大、侵权比对困难等系列潜在问题。基于当前分子生物学鉴定技术迅速发展、成本大幅下降的现状,有必要对专利程序微生物保藏规则进行完善,通过增加保藏程序中的复核鉴定步骤,以增强微生物专利的公示有效性和稳定性。
【关键词】微生物 微生物知识产权 微生物保藏规则 布达佩斯条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科技管理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