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库之滥觞:明嘉隆间漕船料银与漕运衙门的财政管理
2023-07-15分类号:F812.9;F552.9;K248
【部门】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摘要】明代实行漕运之后,以清江造船厂的船料供应为核心,大量财赋资源在淮安集中。成化时期船料开始折征,白银形态的漕运经费也解运至漕运衙门,寄存于淮安府库。嘉靖中后期,漕船料银逋负严重,挪借度日,漕运衙门库藏空虚。面对抗倭军饷筹措与漕司职掌失效的双重困境,漕抚郑晓提出了在淮安另盖漕库的计划,希冀将漕运钱粮与地方税银分别管理。嘉靖末至万历初年,在户部清查并提解钱粮的同时,漕库亦经常截留中央财政收入,逐渐实现独立运转。随着漕运钱粮从临时“扣寄”于淮库到固定“积贮”于漕库,通过规范征解、支领等环节的运作流程和册籍管理,清理政府内部不同系统的财政关系,漕运衙门的财政管理走向专门化、经制化。漕运衙门的钱粮调配介于中央财政与各级官府、行政机构与漕运卫所之间,随漕运的实际支用需求,而产生对中央财政收入的存留和支销,因此构成了国家财政资源调拨体制的特殊环节。
【关键词】漕库 漕运衙门 漕船料银 郑晓 明代财政
【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0批面上资助项目“明清时期漕运系统财政经制研究”(编号:2021M701784);;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明清时期漕运管理与国家治理研究”(编号:63222019)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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