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息披露能否约束污染企业进入市场?——基于地级市与中国工业企业匹配数据的分析
2023-05-20分类号:X322;F425;F406.7
【部门】江西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数字经济学院) 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在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时期,污染企业的建立不利于地方经济摆脱“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的传统发展模式。将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作为准自然试验,基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中的污染行业样本,通过双重差分模型研究发现,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可以显著减少新增污染企业数量。该结论通过了平行趋势检验、安慰剂检验和排除其他政策干扰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异质性分析表明,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对污染企业进入产生的约束效应因地区和企业的经济社会特征差异而呈现强度变化。具体而言,该效应在东部地区、人口规模较大地区、私营企业和较小规模企业中更为显著。机制分析发现,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能够促使地方政府减少工业用地出让于污染行业的数量,加强公众对环境问题的监督,以及增加污染企业环境支付成本,进而约束污染企业进入市场。可见,该制度有利于我国从政府、企业和公众等多元治理主体的视角进行污染防控,在绿色治理理念的推动下克服污染企业对于经济结构实现绿色转型的阻碍。
【关键词】环境信息披露 污染企业进入 政府土地出让 公众环境参与 企业环境支付 双重差分法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71974084);; 江西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联系服务专题项目(22ZXRC34);; 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YC2022-B136)
【所属期刊栏目】产业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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