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展现财政更大担当作为
2023-05-15分类号:F812.7;D261
【部门】辽宁省财政厅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财政理论和实践作出了一系列重大论断,对财政改革发展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为推动财政工作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指引,也为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辽宁财政部门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促发展、抓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强管理,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下一步,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锚定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忠诚履职尽责,坚决做到以政领财讲政治、以财辅政勇担当、有政有财善作为,为推动辽宁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财政力量。
【关键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 辽宁财政 财政职能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地方财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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