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框架下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
2023-04-16分类号:F832;F833.3
【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摘要】《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已正式生效实施一周年。一年来,我国与RCEP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合作日渐深入,与日本、韩国、东盟国家之间的贸易增长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作为中国面向RCEP成员国开放合作的前沿窗口和“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广西壮族自治区按照国家赋予的使命,立足独特区位优势,积极抢抓RCEP生效实施机遇,以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为主线,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与东盟的金融合作,着力建设成为我国金融改革的重要试验场、面向东盟金融“走出去”的重要出发地、东盟国家金融“引进来”的重要衔接区和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先行区,促进中国—东盟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
【关键词】合作与发展 中国—东盟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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