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平台企业市场力量的特殊性及其反垄断监管的研究
2023-05-06分类号:F49;D922.294
【部门】南开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数字经济交叉科学中心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传统反垄断经济理论和监管体系已经难以适用于数字平台企业,且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在数字平台经济领域中呈现出许多新特征,这就要求对数字平台企业的反垄断监管研究要回归到市场力量这一核心问题上。本文认为与传统市场力量相比,数字平台企业围绕数据资源而形成的市场力量是其特殊性的根源所在,并且这种市场力量可以分为斯蒂格勒式和贝恩式两种形式,分别对应于对自身价格的直接控制能力和实质性提高竞争对手成本的能力。对这两种市场力量的区分,有助于探究传统反垄断监管体系在数字平台经济领域适用不足的原因,并进一步明晰当前对数字平台企业的反垄断监管思路,推动事前监管和事后监管相结合,从而更好地促进数字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数字平台企业 市场力量 斯蒂格勒式市场力量 贝恩式市场力量 反垄断监管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大国经济条件下构建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重大问题研究”(21&ZD099)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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