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领共责”与有效农村养老服务的主体关系:基于县、村两级书记访谈的定性比较分析
2023-05-28分类号:F323.89;D267.2
【部门】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
【摘要】围绕有效农村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责任,基于全国30位县级党委书记和78位村党组织书记的访谈材料,采用清晰集定性比较分析(csQCA)方法,探讨各主体相互关系。区别于西方福利治理的分权和水平互动,我国有效农村养老服务呈现“党领共责”特征。研究显示:在县、村两级书记案例中,党建引领和邻里互助分别是唯一的单因素必要条件,由此形成党领协同、多元共责、兜底互助3个养老服务类型;两级书记都高度认可行政兜底的作用,各主体关系呈现党建引领的放大效应以及政府责任的基础效应;各地区组态存在一定异质性,东部的社会参与、中西部的邻里互助、东北地区的子女赡养分别发挥独特作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完善顶层协同和基层互助,从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 农村养老服务 党的领导 多元共责 福利治理
【基金】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重大课题(202102);; 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城乡居家养老主体责任差异研究”(11200-121024)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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