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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出来的制度:水稻种植、集体行动与地权稳定性

2023-07-25分类号:F321.1;F326.11

【作者】洪炜杰  罗必良  
【部门】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华南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制度与发展研究院  
【摘要】一项制度能否得以延续,取决于该制度有用性和利益协调性两个方面。水稻种植的劳动特征内生出了村庄内部集体行动的需要,强化了农户之间的利益相关性,使得农地调整得以持续发生,从而降低了地权的稳定性。文章通过构建演化博弈模型推导农户利益相关性如何影响农地调整发生的概率,结合CLDS2014年201个村庄样本讨论水稻种植对地权稳定性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水稻种植能够显著提高村庄农地调整发生的概率。与其他村庄相比,以水稻种植为主的村庄,其农地调整发生的概率显著更高,获得农地确权证书的农户比例则显著更低,因而,水稻种植村庄的地权稳定性更低。(2)机制检验发现,水稻种植村庄的宗族文化更加活跃。相应地,宗族文化活跃的村庄地权稳定性受到破坏的概率更高。(3)农业机械对农业劳动力的替代,弱化了集体行动的必要性,从而降低了地权不稳定的可能性。在考虑各种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之后,主要结论依旧稳健。文章认为,农地制度“植根”于农业的生产特性及其耕作文化,因此农地调整有其存在的合理性。随着耕作方式的改变,尤其是农业机械化对水稻种植劳动模式的替代,农地调整的现象将会逐渐消失,地权的稳定性将不断得到提高。
【关键词】水稻种植  集体行动  农地调整  农地确权  地权稳定性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非农转移、代际转换与农地撂荒发生机理研究”(7220306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乡村振兴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19ZDA115);; 广东省社科规划青年项目“农地撂荒的发生机理及其政策启示:基于农户承包地规模的考察”(GD22YGL20)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南方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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