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便利化框架下“争端前机制”的发展进路及中国参与
2023-06-28分类号:D996.4
【部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摘要】在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ISDS机制)面临正当性危机的背景下,侧重于“争端发生后”阶段的争端解决面临诸多困境,ISDS机制改革进程陷入瓶颈。与之不同,以可持续发展为内涵的投资便利化议题的兴起,为投资争端的处理提供了崭新思路。投资便利化试图通过“争端发生前”阶段的投资争端预防,构建起一套“争端前机制”,不仅运用一系列投资政策、投资工具以及投资程序的制定与优化,加强对于东道国规制及服务投资的能力建设,而且通过构建投资争端预防机制,处理投资者意见及申诉,以减少潜在的投资争端。中国应当顺时而动,在ISDS机制改革受阻的当下,将投资争端处理思路从“争端后”转向“争端前”,通过投资便利化下的能力建设与预防机制构建,以更为平衡的方式妥善处理与外商投资的互动关系。
【关键词】投资便利化 ISDS机制 能力建设 争端预防机制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国有企业国际造法走向及我国的对策研究”(20BFX200);; 浙江省法学会重点课题“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问题研究——以与RCEP对接为切入点”(2021NA04)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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