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的社会教化职责——现代乡贤的判定视角
2023-04-28分类号:G525.1
【部门】湖南师范大学乡村教育研究中心
【摘要】在我国乡村社会教化相对式微的情状下,现代乡贤不仅能够成为乡村社会教化的承载主体,而且具有实施乡村社会教化的政治、经济、文化基础。由于对乡贤基本属性认识的偏差,造成了现代乡贤判定中的地域界定分歧性、标准依据多重性、人员构成泛化性等问题,进而导致乡村振兴中的乡贤社会教化实践难以附体。为使现代乡贤切实承担乡村社会教化职责,需立足乡贤本质属性,将空间在地性、内容文化性、功能实效性作为乡贤判定的基本依据,从乡村社会教化的价值向度出发,明确在地行政官员、在地族老村贤、在地乡村教师三类乡贤主体的社会教化地位及其功用分殊,使其在侧重政治教化、道德教化、知识教化的过程中各司其职、同质同构。
【关键词】现代乡贤 乡村社会教化 主体构成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19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乡贤文化视域下的乡村社会教化及其文化秩序重建研究”(编号:BEA190110)的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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