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大型平台企业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保障
2023-01-12分类号:D922.5;F49
【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
【摘要】数字经济时代“新技术群”的蓬勃发展使员工从强单位从属性向弱单位从属性转变、用工模式从固定制向灵活制转变。单位从属和用工模式的变化,颠覆了传统企业员工劳动权益保障机制,使得企业员工劳动权益保障机制由“单位化”向“社会化”转变。当前“单位化”劳动权益保障机制面临劳动报酬保障制度缺失、算法偏见和算法霸权频发、医疗/养老保险制度缺失、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缺失、第三方侵权责任主体不明、劳动权益保障主体责任缺失六大困境。建立“社会化”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需要建立劳动基准账户、科学规范算法规则、完善医疗/养老保险制度、健全职业伤害保障体系、明确平台企业组织过错责任、强化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最终形成系统化的劳动权益保障机制,以此实现好、维护好、落实好大型平台企业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
【关键词】大型平台企业 新业态从业人员 劳动权益保障机制
【基金】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中国企业管理模式创新”研究(2019-gjs-06);;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计划项目“大型平台企业数据确权研究”(2022-KY-118)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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