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传承性保护再认识
2023-01-11分类号:G255.1
【部门】天津师范大学古籍保护研究院
【摘要】随着对古籍保护认识的不断深入,学界在总结出古籍原生性保护和古籍再生性保护的概念之后,又提出古籍传承性保护的概念。本文认为古籍传承性保护的主要内容是对古籍文本和古籍知识、古籍工艺技能与传统写印材料的研习、传承和传播;实施方式是通过古籍保护专业人才的培养、古籍和古籍保护知识理念的社会传播两个层面来进行;对应发展的学科分别是古文献学、古籍工艺学、传统写印材料学、古籍传播学、古籍数字人文等。古籍传承性保护理念的提出,扩大了古籍保护的主体范围,强化了古籍保护学科体系,有利于建立古籍保护人才培养的长期机制,促进古籍的有效利用,推动古籍再生性保护的工作进程。古籍传承性保护与古籍原生性保护、古籍再生性保护三足鼎立的内容架构,理顺了古籍保护各项工作的内在逻辑关系,是对古籍保护事业认识日益完善的结果,也是古籍保护学科建设不断进步的表现,更为构建合理的古籍保护学科知识体系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参考文献22。
【关键词】古籍保护 传承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 学科建设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古籍保护学科建设与基础理论研究”(编号:19ZDA343)的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图书馆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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