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绿色金融合作路径探索
2022-07-05分类号:F832.6;F833.3
【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摘要】中国—东盟绿色金融合作现状中国—东盟已形成稳定的环保合作机制。一是达成绿色低碳发展共识。为完成《巴黎协定》目标,中国和东盟相继提出低碳发展目标(见表1)。中国提出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二是建成国家层面的环保合作框架。2003年,中国和东盟启动环境政策对话。2007年,第十一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提出成立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并制定合作战略,此后,双方环保合作正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自2009年开始,中国和东盟陆续出台环境保护合作战略等政策,
【关键词】绿色金融 合作路径 中国—东盟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银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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