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禁令与人格权纠纷诉讼并行的程序安排——以人格权禁令的制度属性与程序构建为分析角度
2022-08-28分类号:D925.1;D923
【部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人格权禁令与人格权纠纷诉讼并行情况下的具体安排应当按照二者发生的时间节点分类作出判断。这种安排取决于人格权禁令是否具有既判力,一概地认为人格权禁令不具有既判力并不妥当,应当根据人格权禁令的作出过程对当事人的程序保障程度具体判断。人格权禁令不同于行为保全,人格权禁令程序原则上应当是诉讼程序,只是由于人格权禁令的紧迫性而不得不适当运用非讼法理,无法做到对诉讼审判原则的彻底运用。
【关键词】人格权禁令 既判力 当事人程序保障 行为保全
【基金】2020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KYCX20_1205)
【所属期刊栏目】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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