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值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企业的目标模式
2022-07-28分类号:F276.1
【部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摘要】如何将马克思的价值创造理论运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公有制企业,阐明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在目标或动机模式上的差别,继而解释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实现形式,是具有重大意义的研究课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公有制企业虽然也担负着价值创造的任务,但在动机或目标模式上具有特殊性,与非公有制企业存在重大差别。剩余价值率以及作为其转化形式的利润率不再是公有制企业的支配性动机;追求增加值或人均增加值的增长,更好地界定了公有制企业的行为和动机。以扩大增加值为目标是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企业中的实现形式。
【关键词】增加值 公有制企业 目标模式 社会主义生产目的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中的国家理论研究”(19ZDA056)的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政治经济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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