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根本制度的三重逻辑
2022-09-26分类号:D64;D261.5
【部门】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十九届六中全会系统总结了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重点总结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和积累的新鲜经验。纵观百年党史,我们党之所以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一个重要经验是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意识形态和文化领域的重大创新。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这一转变需要我们对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这一根本制度的内在逻辑进行深刻把握,阐述其内蕴的价值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是进一步统一全党意志的需要,也是迈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应有之义。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马克思主义 意识形态 指导地位
【基金】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第二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50问”系列重大课题研究项目“如何正确认识‘全面从严治党’”(ZGTESHZY0222);;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学术创新项目“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问题研究”
【所属期刊栏目】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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