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框架下税收协调机制研究
2022-09-09分类号:F811.4;F744
【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摘要】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税收是影响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因素。目前,RCEP各成员国间的税收合作力度不强、深度不够,难以满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要求。本文先简要介绍RCEP及其税收条款,再结合RCEP涉税条款分析RCEP成员国间税收协调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具体包括:成立RCEP区域税收协调合作机构,建立税收争议调解中心,不断完善税收协定网络,切实促进税制趋同化,增强RCEP税收条款可操作性,提高税收争议解决效率等。
【关键词】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税收协调 税收争议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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