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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市场形成论——一种数据要素治理的机制框架

2022-09-15分类号:F49

【作者】高富平  冉高苒  
【部门】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摘要】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可以用来支撑新的知识生产方式——数据智能。数据智能是以数据为生产原材料,基于其计算价值进行挖掘分析进而形成决策,以支撑科学研究、商业运营和社会治理的价值生产模式。在此意义上的数据要素已经不是一般的数据化的知识,而是泛指在智能网络系统中生成的供机器学习等数据智能分析工具使用的可机读原始事实数据。为了培育形成数据要素市场,数据需要完成从资源到生产要素的跨越,即数据的要素化和市场化过程。数据的要素化是使数据资源满足原始性、机读性及质量标准要求的过程,从而使数据资源具备可用性,以支撑数据智能的价值生产与实现方式。数据要素的市场化旨在实现数据要素的可重用性,使数据要素成为可社会化利用的“产品”,让数据要素以标准化的产品形态得以在数据要素市场中自由流通。从中国的政策实践出发,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根本路径并不是搭建交易场所式的单一技术支持,而是整体构建与数据要素及其流通特点相适应的基础性市场形成机制。探索构建从数据产品的生产激励,到产品描述、产品发现与价值实现的数据要素治理框架,实现基础服务与基础制度的供给,促进数据要素价值的创造、流通与实现,以提高国家数据经济的发展水平。
【关键词】数据要素  数据要素市场  数据资源  数据产品  市场形成机制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保护与数据权利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8ZDA145)阶段性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上海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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