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与企业创新——基于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2022-09-15分类号:F812.45;F279.2;F273.1;F832.51
【部门】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摘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创新的政策功能,是提高我国创新能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举措,而优化营商环境是我国持续提高创新能力、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突破口。笔者以2015—2020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实证检验了不同营商环境下政府采购对企业创新激励效果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政府采购对支持企业创新发挥了正向激励效应;同时优化营商环境能够显著放大这一正向激励效应。进一步通过考虑企业特征的异质性分析发现:优化营商环境产生的放大作用对小规模企业、治理水平较好的企业以及民营企业的影响更为显著。因此,要想更加行之有效地发挥政府采购对企业创新的政策支持功能,不仅需要政府进一步优化当地营商环境,同时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特点,积极提升自身治理水平,为自身长期创新发展提供良好条件。
【关键词】营商环境 政府采购 企业创新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政府预决算视角下提升我国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财政体制与政策研究”(项目编号:20AJY020);;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022年度科研立项资助项目;; 中证-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项目
【所属期刊栏目】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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