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商的增收效应及其机制——来自中国乡村振兴调查的经验证据
2022-09-06分类号:F323;F724.6
【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摘要】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不仅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而且是中国“三农”政策核心目标之一。基于2020年中国乡村振兴调查(CRRS)数据,系统分析参与农村电商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及内在机理,研究结果表明,参与电商能够显著提升农户收入水平,使用工具变量法和倾向得分匹配法解决潜在的内生性问题后,仍可得到一致性结论。使用更换核心变量的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后,结论依旧十分稳健。根据农户群体及收入结构进行异质性分析,结果显示,参与电商对高教育水平、身体健康状况较好的农户收入水平的提升作用最为明显;对农户农业经营性收入、非农业经营性收入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对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没有显著影响。机制分析表明,参与电商主要通过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改善金融获取、强化信息获取、促进人力资本积累、提高社会资本水平六种机制促进农户增收。因此,要大力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协同发展,发挥农业生产资料电商、农产品电商、农村消费品电商协同效应;充分释放农村电商增收效应,拓宽农户增收渠道;强化农村电商收益的公平共享,促进电子商务的包容性发展。
【关键词】农村电商 增收效应 农户收入 增收渠道
【基金】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经济社会调查项目“乡村振兴综合调查及中国农村调查数据库项目”(GQDC2020017)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流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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