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澳大利亚大麦实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贸易效应
2022-08-15分类号:F752;F323.7;F756.11
【部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调查中心
【摘要】自2020年5月19日起中国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简称“中对澳”)的进口大麦加征反倾销反补贴(简称“‘双反’”)关税,为分析中对澳加征“双反”关税的贸易效应及其对中国大麦产业的保护效果,基于2015—2021年中国海关大麦进口月度数据,利用LA-AIDS模型进行评估。研究发现,中对澳加征“双反”关税不仅对澳大利亚大麦产生了贸易限制作用,而且对法国与加拿大大麦产生了贸易转移效应,对其他国家大麦产生了贸易创造效应,刺激乌克兰、阿根廷、乌拉圭、俄罗斯等非传统进口来源国大麦进入中国市场;中对澳加征“双反”关税具有贸易调查效应,在立案调查阶段和裁决生效阶段对中国自澳大利亚进口大麦具有负向影响,对中国自其他非传统贸易国进口大麦具有正向影响,且这种贸易调查效应在立案调查阶段主要体现在价格边际上,在裁决生效阶段主要体现在数量边际上;中国对各大麦进口来源国并不存在刚性依赖,原产于澳大利亚、法国、加拿大的大麦相互间可替代性较强,且中国在与法国和加拿大的大麦贸易中存在较大要价空间;“双反”措施在短期内对中国大麦产业具有贸易救济和保护作用,但其长期影响尚待观察。为促进中国大麦产业可持续发展,应合理利用贸易救济措施,优化进口结构,着力化解贸易转移效应的不利影响。
【关键词】反倾销反补贴 大麦进口 贸易转移效应 贸易创造效应 贸易调查效应
【基金】中国农业科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中国对澳大利亚大麦‘双反’措施的贸易转移和贸易创造效应研究”(161005202201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重点项目“‘一带一路’背景下研究中国和中亚农业合作的方式路径和策略”(71961147001);; 国家大麦青稞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经费项目“大麦青稞产业经济研究”(CARS-05-06A-01)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流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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