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制度中的经营机构概念:立法模式与优化路径
2022-08-01分类号:F812.42;D996.3
【部门】中山大学法学院
【摘要】在增值税制度中,固定机构对于跨境B2B服务或无形资产交易征税权的划分以及纳税人身份的确定具有重要意义。较为遗憾的是,《国际增值税/货物劳务税指南》作为该领域的国际惯例,未明确增值税制度中机构场所的概念及构成要素。欧盟增值税制度在跨境B2B的一般规则中规定了固定机构的确认方法,澳大利亚将所得税领域的常设机构概念迁移至货物劳务税制度中。反观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采取了与固定机构概念较为接近的经营机构概念,但是未阐释经营机构的内涵外延以及构成要素,这在实践中极有可能会导致税收征管混乱,降低税收征管效率。经营机构的概念以及构成要素应当在下一步增值税立法中予以明确。
【关键词】增值税 固定机构 常设机构 经营机构
【基金】2020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数字经济增值税规则研究”(项目编号:FX20205);; 2022年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山大学青年教师项目团队下设课题“零工经济税费治理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2qntd51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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