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中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以某拟新三板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案为例
2022-07-01分类号:D922.22
【部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摘要】一、基本案情A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成立,拟新三板上市并启动股改计划。该公司于2015年9月以整体变更设立的方式变更为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整体变更后A公司拥有甲、乙两名自然人股东。2015年11月30日,A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A公司增加股份及股本,
【关键词】扣缴义务人 新三板上市
【基金】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中青年项目“税收法定的中国路径”(项目编号:16SFB304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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