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慈善事业:发展现状、政府监管与税收激励
2022-07-15分类号:D971.1;DD912.2;F812.42;F817.11
【部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
【摘要】加拿大的慈善部门被视作是与公共部门、私人部门并立的社会三大部门之一,其有效弥补了市场和政府之不足,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发挥着重要的补充作用。加拿大发达的慈善事业,一方面得益于完备的监管制度,加拿大形成了以《所得税法》为牵引,国税局承担主要责任的监管体系;另一方面也受其税收激励政策之影响,加拿大的税收激励政策多元且完备,享受条件严苛,支持力度大,仅2020年慈善捐赠的所得税减免额占所得税收入的比重就在1.5%~2%之间。加拿大慈善事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监管制度和税收激励政策于我国而言,有诸多可借鉴之处。
【关键词】慈善捐赠 政府监管 税收激励 税收抵免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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