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实施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2001-09-15分类号:F842.6
【部门】湖南大学金融学院!湖南长沙410079
【摘要】我国机动车辆日益增多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在社会保障不能覆盖、公众保险意识淡薄的情况下 ,为了保护无辜受害者的利益 ,维护社会稳定 ,我国应尽快建立和实施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强制保险可以通过立法手段或行政手段来保障实施。经营主体是我国保险市场上除外资保险公司外的所有保险公司 ,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关键词】机动车辆 第三者责任 交通事故 强制保险 实施模式 经营管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保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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