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政府规制条件下的投资基金业
2001-10-15分类号:F832.51
【部门】厦门大学 福建厦门 361005
【摘要】由于既得利益、认识误区及立法程序不完善等原因,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政府规制被滥用。政府规制的滥用导致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结构为行政性垄断,进而导致基金业行为异化、市场绩效差,证券投资基金业被人为地延长了幼稚期。因此,必须对证券投资基金业现行政府规制进行改革,改革的方向是打破垄断、放松管制。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 政府规制 行政性垄断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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