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内部监督制度重构
2001-04-15分类号:F832.5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要】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监督不力是一个极其突出的问题,在很多情况下,公司经营管理层视其“不存在”,而监事会也从未真正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我国上市公司的监事会制度应考虑借鉴英美公司法的独立董事制度,设立独立监事,并对监事会的权力进行重构,以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监督。
【关键词】监事会制度 董事会结构 独立董事制度 英美公司法 经营管理层 外部董事 监督制度 监督机构 少数股东权 监察人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证券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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