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操纵、高管变更与薪酬契约
2022-06-09分类号:F272.9;F832.51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摘要】本文以2007—2018年我国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了新任高管是否运用权益法进行盈余管理,以及高管薪酬契约如何看待权益法的运用。研究结果表明,由于现行会计准则CAS2(2006,2014)关于权益法实施条件的规定弹性较大,权益法创造利润的能力较强,上市公司新任高管上任后会操纵权益法调增利润;但管理层薪酬契约高度认可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并未考虑权益法易被操纵的现状。本文丰富并深化了权益法使用后果的相关研究,为会计准则制定部门评价CAS2(2006,2014)的实施效果提供了经验证据。
【关键词】权益法 盈余管理 高管变更 管理层薪酬契约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6ZDA029)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论丛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