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金融司法监管化:动因、困境与调适

2022-05-15分类号:D922.28;D926.2

【作者】赵霞  
【部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  
【摘要】随着金融司法适用行政规章的常态化、制度化,以及穿透式审判在金融司法中的全面推行,金融司法呈现出监管化趋向。金融司法监管化的根本原因在于法院过于公共政策化,在人民司法的理念下,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金融司法的主要目标,从而扮演监管追随者的角色。由于制度角色和制度功能不同,金融司法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作用有限,金融司法监管化会严重降低司法可预期性,损害契约自由,抑制金融创新。建议按照“相对独立、互相尊重、加强沟通”的原则构建二者关系,发挥金融司法对金融监管或补强或纠偏的作用,重点关注公序良俗原则及合同效力制度的规范适用,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发挥好金融司法作为规范交易行为最后一道防线的制度功能。
【关键词】金融司法  金融监管  穿透式审判  制度功能  公共政策法院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回应型法治中的金融法动态适应性问题研究”(21BFX204)
【所属期刊栏目】商业经济与管理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