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的职能层次体系及职能优化研究
2022-04-08分类号:D412.6
【部门】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摘要】【目的/意义】对中国工会职能的研究应从平面型研究转向层次型研究。层次型研究有助于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工会职能优化策略,从而为构建劳动关系治理的长效机制创造有利条件。【设计/方法】根据工会与政府、资方或管理者、工人之间的关系及其带来的工会职能行使的难易程度可以把工会职能划分为四个层次,即自力型职能、接力型职能、借力型职能和角力型职能。【结论/发现】在工会的这四层职能中,除了自力型职能主要由工会自身可以相对容易地履行外,另外三层职能都与其他劳动关系主体密切相关,其中又以政府的态度和行为最为紧要。政府应在尊重工会自主性的前提下加强与工会的常态化、制度化合作,通过制定法律政策支持工会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努力。
【关键词】工会职能层次 自力型职能 接力型职能 借力型职能 角力型职能
【基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地方工会职能优化的机制研究——以浙江省为例”(20NDJC086YB);; 浙江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2020Q067)
【所属期刊栏目】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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