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能否提起民事诉讼
2022-04-10分类号:D925.1
【部门】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事务中心)
【摘要】村民甲与村民乙签订协议,约定“将原村民甲的承包地交由村民乙承包”,双方协议未经村集体同意,自此该承包地由村民乙实际耕种。后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时,双方就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归属产生争议。村民甲认为,双方协议是其将承包地转包给村民乙,但未约定转包期限,要求解除转包合同并要求村民乙向其返还承包地。而村民乙则认为,双方协议的实质是村民甲已退出其承包地,交由自己承包,要求确认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村民甲是否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要求村民乙返还承包地呢?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承包地 承包方 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法 发包方 土地权属争议 民事诉讼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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