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RCEP经贸规则的我国高水平开放格局构建——优化营商环境的视角
2022-04-13分类号:F125;F744
【部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摘要】RCEP是迄今为止全球体量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为全球和区域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将为我国在新时代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重要助力。利用RCEP发展机遇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提升市场主体的发展质量至关重要。在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背景下,以营商环境的优化推动RCEP高质量实施,是我国构建高水平开放格局、与时俱进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稳固提升国际分工地位的重要抓手。对标RCEP,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构建高水平开放格局,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履行RCEP约束性义务,看齐鼓励性义务,进一步推动区域开放和平衡发展;在此基础上,还应统筹发展和安全,重点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开放境外自然人流动和跨境提供服务、加强金融监管体系建设、推进数字经济规则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把RCEP生效实施和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起来,为市场主体提供制度化、市场化和法治化保障。
【关键词】RCEP 营商环境 数字经济规则 高水平开放格局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国际投资史研究”(19ZDA059);; 北京市首都高端智库决策咨询重大项目“我市打造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政策体系研究”(2021ZD02)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与战略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