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社会建设中的科技治理问题及其法治保障路径
2022-04-11分类号:D922.17;TP399-C2
【部门】贵州大学法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摘要】数字社会建设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应有之义,现阶段我国数字社会建设中科技治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回应法治”的要求下,通过归纳推理分析发现:数字社会建设中科技治理体系构建应从监管、主体、权利、权能4个方面提出完善进路。具体来看:在监管层面,应加强法律监管与社会监管共同作用;在主体层面,应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促使社会主体和市场力量积极参与科技治理;在权利层面,应加强数字科技研发中个人数据权利保障,明确个人数据权利属性;在权能层面,应明晰政府部门、科研专家、社会公众等主体权责关系,明确各治理主体之间的行为权限边界。
【关键词】数字社会 科技治理 法治保障
【基金】科技部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SQ2019YFE010238)
【所属期刊栏目】科技进步与对策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