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实体制度、程序制度与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协同
2022-04-01分类号:F812.42
【部门】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摘要】财政管理体制、税收实体制度和税收程序制度构成了税收制度体系的上游、中游和下游,三者分别制约着税收的总量需求、结构安排和征收管理。只有加强三者的顶层设计和改革协同,以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龙头,以优化税收实体制度为主体,以完善税收程序制度为保障,才能形成系统集成、高效运行的税收制度体系。
【关键词】税制改革 财政管理体制 财政分权 税收实体制度 税收程序制度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企业税收遵从风险管理的双重效应识别与政策工具优化”(项目编号:71973033);;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税收管理、纳税遵从与企业绩效”(项目编号:2019A151501165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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