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信息保护和涉税信息管理的冲突与协调——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视角
2022-04-01分类号:D922.16;D922.22
【部门】辽宁大学法学院 辽宁大学国家治理与法治研究中心
【摘要】2021年《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颁布和实施对涉税信息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不实纳税申报的在先性假设、涉税信息共享范围的扩张、信息化征管加剧风险是纳税人信息保护与税收征管冲突的现实逻辑。但是,公共利益优先和私人利益比例原则下的有限让渡,能够实现公私利益价值统一,构成协调纳税人信息保护和涉税信息管理的利益基础。《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一部兼具公法与私法属性的综合性法律,具有管制和自治的双重色彩。我国应当协调纳税人信息保护与涉税信息管理的冲突,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把握《税收征管法》修改契机,进一步完善涉税信息的保护范围、一般规定、共享机制和保护责任等制度规范。
【关键词】纳税人信息 涉税信息管理 税收征管法 个人信息保护法
【基金】辽宁省教育厅科研立项“后BEPS时代的中国反避税法律体系构架研究”(项目编号:LJKR0045);;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一般课题“基于良法善治的个人所得税法治现代化研究”(项目编号:20SFB202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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