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法活性化的良法之治——评黄明儒教授《刑法修改理性研究》
2022-05-12分类号:D924.1
【部门】云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法律必须稳定,但又不能禁止不变。“稳定与变化”是法律系统整体在自身局限性与适用性之间的来回关照。而刑法的“变”,即为刑法的修改变化,是其应时代所需的积极担当。从1997年刑法大规模修订至今,20余年间我国刑法通过修正案的方式进行了十一次修订,共增加或修正了刑法211个条文,修改的范围涉及1997年刑法最初颁布的全部章节,罪名由最初的414个变为483个,立法节奏似乎过频。
【关键词】刑法修改 刑法解释 本土化 《刑法修改理性研究》 黄明儒 刑法的谦抑性 活性化 理性研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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