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参保激励效应分析——基于异质性营林主体视角
2022-04-08分类号:F842.66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本文在理论分析营林主体参保机理基础上,以传统小林农与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两类异质性营林主体为研究对象,结合运用Oprobit模型与Ivoprobit_CMP估计法,实证分析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参保激励效应以及两类营林主体的参保激励差异。结果表明:首先,异质性营林主体在不同保额下的参保意愿、补贴政策认知评价及森林保险产品供给评价存在显著差异。其次,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小林农和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均具有参保激励效应,补贴政策认知度与满意度越高,参保激励作用就越强。森林保险产品供给特征,包括保险责任、保障水平、费率及赔付的认知评价等,均为营林主体参保意愿的重要影响因素。最后,保费补贴政策对两类营林主体的参保激励效应存在显著差异,当前“低保障”的补贴政策对小林农的参保激励效应更高。为此,需要在考虑异质性营林主体实际需求基础上,通过科学测算补贴规模、合理设置差异化补贴水平、增强补贴资金指向性进一步增强补贴政策激励效应。
【关键词】森林保险 保费补贴政策 参保激励 异质性营林主体 Ivoprobit_CMP估计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我国森林保险精准扶贫效应评估与机制优化研究”(编号:20YJA79005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中国森林保险需求与供给模式研究”(编号:20FGLB02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脱贫地区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及政策研究”(项目批准号:720340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农村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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