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平衡视角下双边投资协定例外条款的扩张与限缩
2022-05-10分类号:D996.4
【部门】西南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摘要】国际投资协定实体条款改革和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程序改革并行不悖。例外条款在协定文本和仲裁实践中呈现背离的发展趋势。近年来,国际投资协定纳入例外条款的数量和种类均快速增长,表明主权国家在“正当性危机”的背景下强化国家规制权,并回应新的安全风险。国际投资仲裁庭适用例外条款时,则在条款效力、适用阶段等问题上采用限缩解释,以防止例外条款滥用。中国在未来谈判和修订国际投资协定时应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立足点,以利益平衡为出发点,补充纳入并区分种类设置例外条款,同时在《外商投资法》的配套立法中适当构建例外条款适用路径,既要发展也要安全,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同时维护中国的合法规制权。
【关键词】例外 国际投资协定 利益平衡 《外商投资法》
【基金】2021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课题“我国外资法与国际投资条约的互动及衔接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1SFB3025)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商务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