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条约在涉外审判中的适用
2022-05-10分类号:D993.8
【部门】中国政法大学
【摘要】我国法院在涉外审判中能否及如何适用条约,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它关系到条约的基本功能、条约在国内法中的地位以及一国法院在该国对外关系中的地位和权能。无论是现行国内法,还是“约定必须信守”的习惯国际法原则,都暗示国际条约具有在国内法上的效力,并且应优先于国内法适用。虽然确认条约在国内法上的效力并不等于说明法院应该在裁判中适用条约,而且涉外司法实践在这方面也无一致做法,但是,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已提出准确适用条约的问题,间接承认了条约是国际裁判的重要法律依据。在“一带一路”建设逐步展开,特别是在专门设立国际商事法庭的背景下,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案件时更是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国际条约在涉外审判中的适用问题。笔者建议:区分可直接适用和作为解释依据的条约;直接适用为个人直接设定权利的条约;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吸收国际条约的规定而予以适用;加强司法适用条约的研究。在涉外审判适用国际条约时要重视必要性、合法性、解释性和一致性原则。
【关键词】涉外审判 国际条约 司法适用 “一带一路”倡议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商务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