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行为指引制度研究
2022-01-10分类号:F832.51;F271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要】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是发挥中长期资金"压舱石"作用的重要途径,对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具有积极意义。研究发现,当前我国机构投资者在参与公司治理方面已取得一定实效,但仍存在总体积极性不高、制度不规范、披露不充分、手段有限、质量较低等问题,激励及引导规则的不足是导致实践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有必要参考境外做法,引进具有软法性质的行为指引制度,构建具有约束力的促进型法制。相应规则的设计应以促进机构投资者有效行使股东权利为核心,着重加强对机构投资者的激励与引导,培育机构投资者自愿、自主和自觉参与公司治理的能力,推动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关键词】机构投资者 公司治理 行为指引制度 价值投资 股东积极主义 公益股东制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证券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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