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何以促进化肥减量——基于经营主体的匹配效应研究
2022-03-05分类号:F324.6
【部门】华南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制度与发展研究院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现有政策希望通过促进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育和发展来推进化肥减量施用,但是其效果仍然受到质疑。基于2015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的实证研究发现,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并不必然带来化肥减量效应,而主要决定于其匹配的服务对象:当服务的经营主体为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时,匹配效应才能达到更优,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能有效地起到化肥减量的效果。研究也表明,在达成化肥减量目标上,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协同作用。因而,中国农业的减量化有必要关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匹配性发展”。
【关键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化肥减量 经营主体 匹配效应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数字化转型驱动农业绿色生产的机制与政策研究”(21BJY18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互联网信息、社会网甄别与耕地质量保护技术采纳——以南方稻农为例”(72173047)
【所属期刊栏目】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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